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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白酒质量要求 第2部分:清香型白酒》国家标准起草启动会议在吕梁召开
发布日期:2026-07-10    新闻来源: 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358
核心提示: 2026 年 7 月 8 日,清香型白酒新版国标起草启动会在吕梁召开,众多行业专家参会研讨修订框架。本次修订立足传承创新、消费导向,优化标准体系,助力清香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与国际化

   2026年7月8日,由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指导,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清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主办,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《白酒质量要求 第2部分:清香型白酒》国家标准起草启动会在山西省吕梁市顺利举办。全国白酒标委会秘书长宋全厚,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管理处四级调研员赵永明,清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、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韩英,清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秘书长甄攀以及来自全国清香生产企业、高等院校、行业协会、科研院所、检测机构等起草工作组单位共计30余位专家参与本次会议,共同研讨新版国标修订思路和技术框架。会议由白酒标委会秘书处正高级工程师孟镇主持。

  韩英指出,标准是产业发展的基石、质量安全的准绳,更是行业进步的阶梯。清香型白酒作为中国白酒的典型香型代表之一,承载独特历史传承、独特酿造工艺与深厚白酒文化,亟需通过标准化的语言完成科学凝练、精准表达品质价值。本轮修订要坚持消费导向,建立面向消费者的标准化语言。坚持传承创新,科学归纳典型工艺特征。坚持品质引领,完善分级分类标准体系。坚持国际视野,推动清香型白酒标准走向世界。新版国标应兼顾产业端和消费端,打通标准赋能产业、服务群众的双向路径。

  宋全厚表示,本次国家标准修订应坚持守正创新,以传承传统酿造技艺和典型风格为根本,在充分尊重产业发展基础和行业共识的前提下,运用标准化语言更加科学、准确地表达清香型白酒的工艺特点、品质特征和技术内涵,进一步彰显清香型白酒的传统价值。同时,要坚持以应用为导向,持续优化标准的表达方式,兼顾技术严谨性与使用便利性,不断提升标准的可读性、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,更好满足生产企业、检验检测机构、市场监管部门及消费者等不同主体的使用需求。修订过程中,还应加强与相关国家标准的协调衔接,进一步完善清香型白酒标准体系,突出传统酿造工艺特色和品质特征,更好发挥标准的引领和支撑作用。与此同时,要立足产业国际化发展需求,坚持开放融合理念,以标准国际化助力中国白酒更好走向世界,为推动中国白酒国际交流合作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标准支撑。

  白酒标委会秘书处胡雯钦工程师详细汇报了《白酒质量要求 第2部分:清香型白酒》国家标准修订工作方案,明确阶段性目标、时间节点及后续重点工作任务安排。

  本次修订将紧扣清香型白酒产业发展实际,按照新型白酒标准体系修订整体工作思路,优化产品分类体系,科学总结和凝练酿造工艺内涵,以消费者为导向,完善产品质量感官评价术语,探索研制实物标准,系统构建清香型白酒品质可视化表达体系。同时,强化相关标准之间的协调衔接,全面提升标准的科学性、系统性和适用性,充分发挥国家标准在规范产业发展、引导品质提升和服务消费认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。

  下一步,白酒标委会秘书处、清香型白酒分委会秘书处将有序组织开展感官评价、样品普查与数据分析等相关工作,按时高质量完成标准修订工作,切实发挥标准对产业规范发展和高质量提升的引领作用,为产业迈向高质量健康发展新征程注入强劲的标准化动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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