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之前的【知识分享】系列内容中,我们介绍了在感官分析实施的五大要素“人、机、料、法、环”中的前三个因素,今天我们来聊聊第四个因素“法”。
“法”是指感官分析方法,针对检验目的,合理选择或设计适宜的方法,并进行规范操作。而对“法”的控制,关键在于方法的选用与作业指导书(SOP)的建立。
目前,我国及国际标准化组织已对感官分析中常用的四类检验(差别检验、标度和类别检验、描述性分析、接受性与偏爱测试)颁布了14项相关标准(见表1)。 对食品主要感官特性(颜色、质地、风味)的评价建立了通用的标准方法。同时,我国国家及行业部门还针对酒、饮料、烟草、罐头、茶叶、粮食及其制品、调味料等不同类型颁布了产品感官评价专用方法标准(见表2)。
内容包含从实验设计、样品准备、样品提供、评价员评价到结果分析的具体化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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